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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是否影响经济补偿获取?

2025-08-05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未签合同是否影响经济补偿获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符合该法规定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之一时,如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其应得的经济补偿权利是否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影响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经济补偿资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职时未休年假能否折现补偿?

员工在离职时,如果还有未休的年假,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这表明,在员工离职的情况下,其未休完的年假可以被折算成相应的经济补偿给予员工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是指员工本人的日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法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即便在缺乏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能证明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并且满足法定条件,劳动者依然享有请求经济补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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