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能否直接解雇?
2025-02-10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未签合同能否直接解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双方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也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雇)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如果雇主单方面决定解雇员工而未能提供合法理由或未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能否因员工怀孕而解雇?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企业不能因员工怀孕而解雇该员工。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劳动者在特殊生理期间(如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免受不公平对待,确保她们能够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如果企业违反了这项规定,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金给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即便是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对于任何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