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假而未加工资合法否 开除员工是否应立即结算工资?
2021-10-29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李群,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乾之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因产假而未加工资合法否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企业的女职工,去年十二月我因生育休了三个半月的产假,可当我产假满后上班时发现在我产假期间,我们单位其他职员都加了薪,可我却没有。我问了一下单位财务经理,他回答说,该次加薪是针对在职员工的,而我由于处于产假期间,并未上班,因此不在该次加薪之列。我想咨询一下,企业的做法对吗
读者
读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俗称;三期; 内的劳动能力受到限制,法律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该时期有许多特别的规定,其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的顺延、;三期;的工资支付标准、假期标准等等已为很多读者所了解,但也有一些问题至今不少读者仍不太清楚,;三期;期间的加薪即为其中之一,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相应的国家机关早已有过规定。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的意见》沪府办发〔1983〕67号 ,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其中两个半月产前假,产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你单位增加工资时正好在你产假期间,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企业应该按照你出勤对待,应同其他员工一样给你加薪,因此,你企业以你产假未上班为由不予加薪是不对的。
开除员工是否应立即结算工资?
网友疑问:
我在某某公司工作,近期公司把我开除了,不给我2、3月的工资。请问这合理吗另外,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我经济补偿
律师说法:
某某公司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谭先生因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已被公司辞退。他们将于3月15日把欠谭先生一个月零八天的工资发给他。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发给劳动者工资,不得随意克扣和拖延,否则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可见,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克扣、拖欠劳动工资的,就本案来说,既然用人单位已经辞退了谭先生,那么就应当及时结清谭先生的全部工资,否则就构成了无故拖延,涉嫌违反劳动法。
另外,劳动者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本案情况来说,如果谭先生确系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则用人单位是不用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